我们是不是需要一个什么样会议公告全世界的老师,班上学生的behaviour是当时那个在上课的老师的责任。
我第一年作班导师的时候,可以讲很幸运,遇到一个把学生当做孙子般溺爱的科任。学生跟我投诉,在上这位老师的课的时候,班上很吵,没有人上课,想上课的人不能上课,班上有人走来走去,每天在引诱老师讲课外的东西。开始时我很介意,我把这件事揽上身,骂也有,打也有,打骂也有。还是没有效果。那个时候我有这种感觉,我都不在课堂上,你要我怎样管?鞭长莫及,强弩之末。我真的没有能力在我不在班上的时候管我的班的上课情况。后来我慢慢慢慢慢慢冷感了,从开始的denial到后来的accptance,这个好像是心理学里面讲的必经程序。从开始的认为我可以作到到后来的接受我不可能作到。
i mean 你看下,我不在也可以让班上的学生有秩序,那个是要求13岁的小孩子达到他律的level。可是这个年龄的这些小孩子绝大多数是不可能有他律的能力的。另外,我本来就有一个mind set 认为学校就是要让学生犯错的地方,所以我后来也就接受了。我在,我管班;我不在,我尝试管班,管不到的话,i cannot be account for我管不到我的班。
i mean 你看下,我不能够听风纪还是班长的片面之词就讲,哦你这个学生上课行为偏差,我要罚你,这样很不公平不是?警察执法有经过宣誓所以到了法庭通常都不会质疑执法者的中立性,所以我们没有或是很少看到被告转头反高警察诬陷。可是我们的班长和风纪不是经过训练还是经过宣誓的执法者,所以我不能够把这些业余执法者讲的东西当做职业执法者讲的东西那么有公信力,i.e.我不能够听完他们讲的。另外如果我要公平,我就要给双方当着全班的面前(因为这是班上的事情,所以要在大家面前解决)让他们你一言我一语争辩,这样一来我没有时间上课,二来对班上学生之间和和谐相处没有帮助。所以,对我来讲,班长和风纪只能在没有老师在的时候管班,不能做执法的角色。
因此,时至今日,我已经不去在意我不在班上的时候学生们的表现,因为这个是我花一千年的努力也不能解决的问题。
所以不能怪我嘛各位科任,管班是当下那个在班的老师的工作。如果你在上课的时候你认为学生很难管,with all due respect,那个是你的能力的问题,不是我的能力的问题。我不觉的一个班很难管,我到现在还没有遇见难管的班,我上过电机餐饮文商理科初一初二初三的课,我还没有遇到难管的班。如果学生不听,就停、等。我停多久都愿意、等多久都没问题。这样的骤然停下来,班上大多学生就会觉得发生问题了,我就可以利用班上学生给偏差行为的学生的同侪压力把她拉回来,百试百灵。
所以各位科任,作为班导师我其实不是很喜欢你跟我投诉什么很难管之类的,你跟我讲,我也无能为力,做不了什么,只是增加我的烦恼,把我的脾气弄得更短而已(short temper)。
其实这个不是我经历到最够力的。
更甚者,还有科任可以怪我去年的班导师。时过境迁了哦老板,做莫这笔账会算到我的头上呢?level低一点是不是应该去怪当下的班导师,level高一点是不是应该去怪下自己为什么不能管到你的学生,为什么来怪我这个去年的班导师呢?去年咧、past tense咧、过去式咧。老实讲我觉得很冤。
So overall 我要强调这点,班上当时的秩序是当时在班上的那位老师的负责,就这么简单。如果那位老师认为管不到,消极一点应该去找训导处,积极一点应该去反省下自己的班级管理手段,不应该把班导师拖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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